党纪党规

Party discipline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编)
第三编  附则       第一百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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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下)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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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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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上)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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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下篇)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纪律处理或者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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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篇)
第四章   线索处置       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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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上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主动强化自我约束,为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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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下篇)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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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上篇)
(2017年7月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党中央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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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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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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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11号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审 计 长    胡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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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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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下半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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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半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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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集团关于加强对领导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规定
新投网发〔2016〕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对集团系统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引导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经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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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严禁
新投网发〔2017〕6号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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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个严禁
新投网发〔2017〕6号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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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新投网发〔2017〕4号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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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新投网发〔2017〕4号         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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